今日會考放榜,成績好壞,足以影響前途,學生當然特別緊張。以前,學生拿到成績,發覺有問題,可向考評局上訴,並自費請另一位老師覆核,上訴成功,則可加分,失敗了,考生也不獲發還考卷,可謂死不冥目。
這個問題,我一直想不通。是行政成本?無相干,大可轉嫁學生,一千幾百,猶如垃圾。我估,應該跟錢銀無關,真正原因,是考評局怕麻煩,如果容許學生自由閱卷,爭議難免。只要卷在我手,死無對證,你奈得我何?
早前有學生不滿考評局黑箱作業,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,專員覺得有理,狠批考評局,從而揭發原來早有機制供學生閱卷,只是考評局低調處理,從不宣傳,學生無從得知,官僚自然樂得清閒。
現在好了,學生知道自己有權閱卷,一定不會跟你客氣,特別是中英文作文,評分主觀,學生也就有機可乘,借覆核加分。
作文還有文法可依,只有通識沒疆界,不可能有標準答案,適逢新高中學制今年推行,通識是必修科,可以預料,屆時勢必引發空前的覆核潮。怪得誰呢?沒人叫你把通識列為必考,又要扮開放,卻是一言堂,正如才子所言,有共識,無通識,我們等看好戲吧。
原文刊於AM730 09年8月5日號P.4「新國富論」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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